“山寨协会”之乱何时休?

2016-02-07 00:25     相关链接:民主与法制时报 http://e.mzyfz.com/paper/index_2989_619.html     作者: 武浩然

21315中国产品质量协会被国家民政部列为“野鸡协会”,排名前三

 民主与法制时报 2016-01-26 11:35    本社记者 武浩然


    近年来,一些协会的表彰活动与企业的捐款直接挂钩。花钱买奖状、花钱买奖杯成为行业潜规则。为遏制这一乱象,价格部门有权对协会商会收费行为进行监管。同时,行业主管部门应依法对协会商会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并依法履行相关监管职责。为消除监管套利现象,根除监管盲区,必须建立健全综合执法和监管机制,铸造监管合力,建立健全跨市场、跨地域、跨部门,信息共享、快捷高效的联动监管合作机制。

    近期,一篇名为《大数据揭秘:21315陈氏“虚假牌匾杂货店”骗局》的文章被多家网站转载,文章直指,浙江温州商人陈某操作“中国产品质量协会”等机构,打着国家质检总局名义,冒充政府协会,大量制售虚假荣誉牌匾,伤害了众多企业,扰乱了国家管理和市场秩序,给社会带来了不良影响,随后《剥下大数据的外衣:“21315陈泽华”事件背后,新闻的防线在哪里》一文予以反击,双方各执一词。

 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全国性社会团体的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全国”等字样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批准。

 顶着“中国”光环的“中国产品质量协会”,究竟是全国性正规行业协会,还是山寨协会?在其背后,究竟有何秘密?

企业质量信用的“交流平台”

 据“中国产品质量协会”网站介绍,中国产品质量协会,中文简称“中品质协”,是我国产品质量领域知名的全国性和国际性社会团体、非营利组织、独立社团法人。在协会的推动下,(香港)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北京代表处、中品质协(北京)质量信用评估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质信)、北京中质鉴业技术咨询有限公司、中国·信网信用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多家以产品质量信用为主导的实体服务组织相继诞生,多年来协会紧紧抓住建设我国质量信用体系这个中心任务,并不断赋予质量信用“节能、安全、绿色、环保”等创新目标。

 协会的宗旨是: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以推动产品质量信用与经济协调发展为己任,以产品质量信用为纽带,加强内地、港澳与世界各国在市场商务领域的合作,促进我国与世界各国、各地区双边、多边产品与服务贸易发展;以服务政府、服务企业、服务社会和广大消费者为要义,积极推进我国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和名牌战略的实施,为提高我国产品与服务质量的总体水平,推动中国工业经济可持续发展,为促进市场经济和谐振兴,为亚洲和世界经济的繁荣做出贡献。

 据了解,从2005年开始,由“中国产品质量协会”主办的“中国质量信用峰会”至今已经召开七届。另外,由其发起并监管的质量信用等级评估等活动也持续多年。截止到2007年3月,中品质协(北京)质量信用评估中心有限公司对全国600多家大中型企业进行了评估,涉及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建筑业、采矿业、食品制造业、交通运输设备制造业、石油加工、炼焦及核燃料加工业、烟草制品业、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等40个行业。

 其网站介绍,中品质协发展十年来,推动我国质量信用体系建设取得了丰硕成果,并得到国家领导人的关怀和支持。2004年以来,中品质协出席APEC、中欧论坛、中西峰会、东盟组织峰会、跨国投资研讨会等多个重要会议。协会将为中国企业自主创新、质量守信、自主品牌的建立与发展做出更多贡献。

国家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 提供

购买“金字招牌”被指“作假”

 2013年,南方某公司获得“中国产品质量协会”颁发的“3A诚信企业”荣誉,谁知“金字招牌”竟“引火烧身”。该公司负责人告诉记者,为了获得“金字招牌”,增加公司的荣誉,公司从中国产品质量协会购买了“3A诚信企业”荣誉。

 该负责人称,取得“荣誉”后,公司与另一企业签订5000万元合作协议。随后,被合作企业提出终止合作并称我公司“作假欺骗”,经合作企业告知,所谓“荣誉”纯属虚构。事后经核实,“中国产品质量协会”未经中国官方认可,是在香港注册的“山寨协会”,并且此协会早几年前已被香港警务处除名。

 对于该公司反映的问题,记者向“中国产品质量协会”求证,但截至发稿,也未能得到回复。

 据了解,“中国产品质量协会”不仅开展“3A诚信企业”评比活动,还开展诸如“国际质量信用AAA”“国内质量信用AAA标志”等评估活动。

 2009年12月8日,新华网转载《天津利华消防通过中国产品质量协会等级评估》文章称,近日,天津市利华消防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华公司)申报了中国产品质量协会的国际质量信用等级评估,经过一系列严格的审核程序,最终通过评审,并获得了国际质量信用AAAA等级证书和安全生产专项证书,这将有利于利华公司的品牌发展和行业影响力的提升,同时也为利华公司今后走向国际市场奠定了基础。

 记者在“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官网查阅得知,利华公司2009年10月16日申请国内质量信用等级:AAA。

 2016年1月20日,利华公司办公室张女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12年我公司获得由中国产品质量协会颁发的企业质量信用AAA等级荣誉,但后来公司在投标时不要这样的认证,需要履约能力认证,所以后来我们公司就没有再申请。”具体是否收费的问题,张女士称不清楚。

 从利华公司官网获悉,该公司从2009年至2012年多次获得由“中国产品质量协会”颁发的质量信用等级“殊荣”,并在其网站资质荣誉中图片展示。从图片中可以清晰看到,颁证机构为“中国产品质量协会”。

 2014年7月25日,“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官网发文称,日前,在中国产品质量协会的监督指导下,包头市某建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包头公司)顺利通过中质信评估质量信用AAA等级的审核与评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中质信评估授予包头公司国家注册质量信用AAA标志的合法使用权。

 对此“殊荣”,包头公司办公室赵姓女士称,“那个时间,我刚来公司,应该就是在那个时间获得,具体是什么单位颁发不太清楚,是从北京寄来的。”

 时隔4天,7月29日,“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官网再发文称,在中国产品质量协会的监督指导下,太原市某保险柜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太原公司)顺利通过中品质协(北京)质量信用评估中心有限公司质量信用AAA等级的审核与评估,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的有关规定,该公司授予太原公司国家注册质量信用AAA标志的合法使用权。

 对此,太原公司售后服务部相关人士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承认,2014年获得过上述荣誉,并称“不是申请的,是国家给的”。

 从“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官网质量信用查询通道查询得知,太原公司申请时间为2013年8月13日,而包头公司申请时间为2014年7月18日,国内质量信用等级:AAA。

 同样的质量信用AAA等级评估工作,从申请到获得荣誉,太原公司等待了11个月,而包头公司仅用了7天时间。对此问题,上述两家公司没有置评。“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官网显示,太原公司和包头公司都是属于正常评估程序,没有加急评估。

 对于上述殊荣,“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官网这样解释,拥有国家注册质量信用AAA标志的产品意味着企业产品和服务在全球范围内质量安全可靠,具有一定的市场公信力。从而有效地获得国内、国际订单以及融资机遇。只有依据《企业质量信用评价规范》取得中质信评估质量信用评定达到AAA等级的企业,并获得中质信评估商标使用授权的企业才有权使用本商标。

 从上述四家公司获殊荣的评估工作中可以发现,“中国产品质量协会”或为监督机构、或为颁证机构。

“中国产品质量协会”被民政部列为“野鸡协会”

 近期,网络热议的《大数据揭秘:21315陈氏“虚假牌匾杂货店”骗局》网帖中称,1997年3月19日,浙江温州人陈某在香港注册“香港亚太经济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万港币,其中陈某占控股80%。之后又在“香港亚太经济集团有限公司”之下分别注册了6个社团组织,其中之一就是“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并谎称“中国产品质量协会,1999年向国家民政部社团管理司申请登记与备案”。

 对此问题,记者向“中国产品质量协会”求证,但未能得到回复。

 经记者在国家民间组织管理局业务大厅查询,“中国产品质量协会”未在民政部备案登记。

 从南方周末网2016年1月7日刊发的、由民政部民间组织管理局提供的《部分“野鸡协会”名称与内地合法社团名称对照表》中可发现,“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名列“野鸡协会”名称一栏,其与内地合法社团“中国质量协会”“中国质量检验协会”名称相对照。

 记者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查询得知,“香港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北京代表处”成立于2001年4月26日,注册类型为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营业场所位于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99号世纪大厦A520室,经营范围:有关产品与服务质量的研究、咨询、技术开发及相关业务活动的联络(不得开展经营活动收取费用)。

 经记者实地走访确认,上述地址为21315全国征信系统网曾使用过的办公地址,现已搬至同楼的809室。据21315网介绍称,中品质协(北京)质量信用评估中心有限公司,是21315征信管理集团发起单位之一。

 前文网帖还称,“中国产品质量协会”通过大量虚假宣传,在十年时间里发展了2000多家大中型企业成为其会员,有的长期购买其制售的虚假荣誉牌匾,其中有87家是上市公司,有2家上市公司在其招股说明书中引用此项虚假荣誉,不仅欺骗了消费者和股民,还严重干扰了国家管理和市场秩序。为此,还遭到广东省质检局、国家质检总局等部门的调查和警告。

 中国质量网(转载中国质量报社·中国质量新闻网2006年9月22日报道)名为《国家质检总局严正声明——从未委托或批准中国产品质量协会从事质量信用等级评估工作》的文章称: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出严正声明指出,中国产品质量协会不是国家质检总局所属直属挂靠单位,国家质检总局也从未以任何形式委托或批准该机构从事质量信用等级评估的相关工作。

 该文显示,据了解,国家质检总局近来多次接到部分地方和企业反映,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冒用国家质检总局名义,在各地进行质量信誉AAA等级评估活动,并向企业收取费用。国家质检总局表示,坚决反对以盈利为目的的“质量信誉AAA等级评估”“建立企业质量信用档案、论坛和培训”等活动。在此,提醒各有关企业和广大消费者不要上当受骗。

 但就此问题,“中国产品质量协会”并未回应。

 2014年1月31日新华网发表《全国“扫黄打非”工作探索出有效经验》一文指出,2013年5月,时任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执法五队主任科员陈宇被派驻至第二届中国(北京)国际服务贸易交易会知识产权保护办公室,驻会期间耐心为参会人员讲解版权保护专业知识,并在展览期间查处了伪组织“中国产品质量协会”非法出版《公民质量监督》刊物并利用京交会平台非法发行案等多起案件。


监管困境或将终结

 如今许多企业或社团,假冒国家部委或协会的名义,开展评估、表彰等活动,琳琅满目、比比皆是,并制作牌匾收取数千元或上万元的费用,给企业、消费者等造成不良影响,也给国家的监管造成不利影响。

 分析上述问题成因,西北政法大学行政法学院教授褚宸舸对记者表示,首先市场很多领域缺乏权威的质量评估标准和组织,发育不完全。第二,质量认证、质量信用评估或评比在过去特别是计划经济时代,主要由政府做,政府现在简政放权以后,行业协会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第三,利益驱动。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表示,近年来,一些协会的表彰活动与企业的捐款直接挂钩。花钱买奖状、花钱买奖杯成为行业潜规则。为遏制这一乱象,价格部门有权对协会商会收费行为进行监管。同时,行业主管部门应依法对协会商会进行政策和业务指导,并依法履行相关监管职责。为消除监管套利现象,根除监管盲区,必须建立健全综合执法和监管机制,铸造监管合力,建立健全跨市场、跨地域、跨部门,信息共享、快捷高效的联动监管合作机制。

 2016年1月9日,南方周末网《“对山寨协会应全民喊打”——专访民政部党组成员、民间组织管理局局长詹成付》文章称,这些山寨协会披着境外登记的外衣,擅自在境内吸纳会员、开展活动,名称却与依法登记的协会、学会相似,容易造成视觉混淆,比如此前曝光的“国际食品包装协会”“世界奢侈品协会”“中华医院管理学会”等。

 面对监管难题,詹成付表示,目前最大的困境是法律法规不健全,让这些山寨协会钻了法律空子,敛财骗钱。同时,詹成付建议,如果领导人、会议承办方、媒体以及每个人加强自律、提高警觉,都不给山寨协会可乘之机,套用一句行话叫做综合治理,进而形成人人喊打的局面,山寨协会必定落荒而逃,良好的社会组织生态才能形成。

 2015年4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二次审议稿)》,2015年6月4日截止征求意见。《行业协会商会法》已经列入我国立法机关的相关立法工作规划,起草工作正在紧锣密鼓进行之中。这两部即将出台的法律将对机构在境内开展活动进行监管,对打击犯罪提供法律支撑。
“山寨协会”之乱何时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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