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临自然罚字〔2020〕第71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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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淄博惠尔助剂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7030040000146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姜平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53条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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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淄博惠尔助剂有限公司退还非法占用的5158平方米土地给临淄区土地储备交易中心:2、根据《山东省国土资源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对非法占用的5158平方米土地,按每平方米20元的标准处以罚款,计人民币大写壹拾万叁仟壹佰陆拾元整(¥103160.00)。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淄博市临淄区国土资源部门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5-22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10.316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淄博市临淄区国土资源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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