鄯善县宏远塑铝门窗厂 访客留言 申请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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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异常 个人独资企业 成立历史第25 

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鄯国罚〔2017〕267号
单位名称 鄯善县宏远塑铝门窗厂
注册号 652122080000615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苏炳成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擅自改动税控装置,你(单位)未按照规定使用税控装置,逾期未按规定使用税控装置进行抄报2017年6月的税,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二十三条国家根据税收征收管理的需要,积极推广使用税控装置。纳税人应当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不得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
行政处罚内容 行政处罚-罚款100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鄯善县税务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17-08-07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1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国家税务总局鄯善县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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