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东地税简罚〔2017〕48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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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山东金达源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70500200005514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李秀菊 |
违法行为类型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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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2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东营市地方税务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7-03-22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东营市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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