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东住建罚字〔2019〕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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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江苏东海水晶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2072200008861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李明 |
违法行为类型 | 设计图未按要求设计人防工程,未配套建设人防工程,已不具备再建设人防工程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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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依据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江苏东海水晶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柒万贰仟元的罚款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连云港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1-27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7.2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连云港东海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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