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桂南交罚[2020]0149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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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广西运德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5010000000215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亓庆明 |
违法行为类型 | 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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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2020年09月07日12时20分我局执法人员在南宁市民族大道188号例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商家洲驾驶桂AF6833-大型客车,该车从琅东汽车站搭载两名乘客去往横县,途径民族大道188号时搭载两名乘客上车,每人收取20元运费,去往横县,到目的再支付,该车核定停靠点在琅东汽车站。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证据有:询问笔录2份、现场笔录1份、视听资料2份、道路运输证1本、现场照片(视频截图)张贴表1份。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0-15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1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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