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桂南交罚[2020]0173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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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广西运德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5010000000215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亓庆明 |
违法行为类型 | 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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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2020年10月23日12时33分我局执法人员在南宁市仙葫凤起路1号例行检查时发现当事人孙会利驾驶桂AC1566-中型客车,该车于2020年10月23日12点整从南宁市埌东客运站发班去往横县石塘镇,站内配客9人,途径仙葫凤起路1号时招揽1名乘客上车去往陶圩,收25元运费。该车核定停靠站点为埌东客运站。违法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证据有:询问笔录1份、现场笔录1份、视听资料1份、现场照片(视频截图)张贴表1份。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1-11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1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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