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桂南交罚[2022]000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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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广西运德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5010000000215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亓庆明 |
违法行为类型 | 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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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2022年01月05日10时54分我局执法人员在南宁市青秀区蓉茉大道1号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梁希才驾驶桂AC2226-大型客车,该车于2022年1月5日9时50分在南宁市安吉客运站发班去往化州,站内配客7人,途经南宁市埌东客运站外时招揽2名乘客上车去往北流,该车在南宁市的配客站点为南宁市安吉客运站。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行为。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我局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1-14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3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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