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桂南交罚[2021]0383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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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广西运德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5010000000215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亓庆明 |
违法行为类型 | 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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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2021年7月6日我局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厅转来的投诉,信息表称:车牌为桂A99171客运班车存在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行为。我局执法人员于2021年7月26日10时30分在南宁市蓉茉大道5号对桂A99171客运班车及车主进行调查。该车于2021年7月2日15时30分在埌东客运站发班去往深圳,站内配客27人,途经民族大道188号时招揽2名乘客上车去往深圳,该车核定停靠站点为埌东客运站。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客运班车不按照批准的配客站点停靠的行为。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现场笔录、视听资料、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我局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明确表示放弃陈述申辩权利。送达方式为直接送达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8-24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1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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