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绍市环罚字[2019]115号(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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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浙江彩虹庄印染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企合浙绍总字第002313号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周静 |
违法行为类型 | 浙江彩虹庄印染有限公司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在密闭空间或者设备中进行,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或者未采取减少废气排放措施的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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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2-23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绍兴市生态环境局柯桥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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