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鹿公(消)行罚决字〔2016〕07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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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 |
注册号 | 330300000012749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袁森 |
违法行为类型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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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现查明位于温州市鹿城区吴桥路鸿盛锦园2、4、5幢一、二、三层的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使用性质:人员密集场所,建筑面积:8600平方米)部分常闭式防火门配件损坏消防设施、器材未保持完好有效,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决定给予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分行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罚款金额交付市工商银行鹿城分行(账号:1203207011900240654)。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温州市公安消防局鹿城区分局2016年11月28日。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温州市公安消防局鹿城区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6-11-28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温州市公安消防局鹿城区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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