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佛交罚(2018)003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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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佛山市长兴铝业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0682000049611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邝举棠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7年05月04日12时15分,唐**驾驶佛山市长兴铝业有限公司粤Y32829重型厢式货车运载铝材从佛山市三水区波尔亚太有限公司往佛山市长兴铝业有限公司方向行驶。经检测及后续调查,该车车货总重20.281吨,轴数是2轴,超限2.281吨,其车货总质量超过限定标准1000千克以上,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实施办法》,属于较重情节。证据:超限车辆检测数据单、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道路运输证复印件、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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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佛山市长兴铝业有限公司罚款壹仟元整元整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5-24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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