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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历史第18 

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湘湘安监管一科罚单〔2016〕N4号
单位名称 中材湘潭水泥有限责任公司
注册号 430321000001346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贾相华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现场作业管理类违法
行政处罚内容 2016年5月25日,我局检查发现中材湘潭有限责任公司日新石灰石矿生产现场存在在临近最终边坡作业过程中超挖坡底未保持安全坡面角、运输车辆未安装尾气净化装置等问题,违反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3-2006)5.2.5.4、5.3.2.1的相关规定,我局当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湘湘安监管一科责改[2016]N15号),责令企业于2016年8月30日前整改到位;2016年8月31日,我局复查发现该企业未执行安监部门指令,未将上述两项问题整改到位。证据有:(一)我局于2016年5月25日下达的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湘湘安监管一科责改[2016]N15号)和2016年8月31日下达的整改复查意见书(湘湘安监管一科复查[2016]N21号)复印件各1份,证明我局对中材湘潭有限责任公司日新石灰石矿执法检查并下达了执法文书,要求企业限期整改,但企业未执行我局执法指令,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二)2016年8月31日勘验笔录1份,证明2016年8月31日我局执法人员复查时,中材湘潭有限责任公司日新石灰石矿的生产作业现场存在未执行我局责令限期整改文书的违法违规行为,执法人员对作业现场进行了拍照取证;(三)委托书1份,证明被处罚主体企业中材湘潭有限责任公司矿委托中材湘潭有限责任公司日新石灰石矿矿长丁灿强和中材湘潭有限责任公司安监部部长刘嘉作为本案的当事人,接受我局的立案处罚中的相关事宜;(四)2016年9月5日中材湘潭有限责任公司日新石灰石矿矿长丁灿强的询问笔录1份、9月6日中材湘潭有限责任公司安监部部长刘嘉询问笔录1份,证明该公司的相关负责人承认该公司存在未执行安监部门指令的违法事实,并愿意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五)中材湘潭有限责任公司的营业执照、安全管理机构文件、日新石灰石矿矿长任命文件、相关人员安全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各1份,证明中材湘潭有限责任公司具备被行政处罚资格,本案涉及的相关人员的身份证明和与被处罚单位的隶属关系。以上行为违法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GB16423-2006)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十七条的相关规定,依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第四十五条第七项对其给予警告,并处罚款壹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湘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16-09-30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湘潭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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