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杭西综执〔2021〕罚决字第01-012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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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浙江海滨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682000148097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杭波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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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按要求设置、清洁维护生活垃圾收集容器”的规定,根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二条规定,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和《《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自由裁量表》的规定,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9-02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05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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