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绍袍公(消)行罚决字〔2016〕012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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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绍兴师爷酒业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60000003174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王水红 |
违法行为类型 | 绍兴师爷酒业有限公司其他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不符合消防技术标准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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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一条第二款,决定给予王水红负责经营的绍兴聚众纺织有限公司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你单位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绍兴工商银行营业部(账号:1211012029200062637,绍兴市非税收入结算分户)缴纳罚款,并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停产停业。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绍兴市公安消防支队袍江新区大队2016年8月4日。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绍兴市公安消防支队袍江新区大队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6-08-04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绍兴市公安消防支队袍江新区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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