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杭公(钱塘)行罚决字[2019]0157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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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龙焱能源科技(杭州)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10040001961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吴奔 |
违法行为类型 | 龙焱能源科技(杭州)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数量、流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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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19年12月25日14时28分许,民警在对位于杭州市钱塘新区白杨街道凌云街801号龙焱能源科技(杭州)有限公司进行日常检查时,发现该公司于2019年10月25日购买入库后,存放在检验中心的2瓶硝酸钾(分析纯,AR,500G,每瓶,蓝色盖子白色瓶装,其中一瓶使用了约100G,另外一瓶未使用),一直未建立使用台账,对该危险化学品硝酸钾的使用数量、流向情况未如实记录。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八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龙焱能源科技(杭州)有限公司罚款二千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中国建设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杭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白杨派出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2-26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杭州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白杨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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