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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台自然资规罚字[2021]第2000128号
单位名称 台州泊盛置业有限公司
注册号 331004000037683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卓越
违法行为类型 07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浙江泊盛置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卓友谊委托代理人:王冬青浙江泊盛置业有限公司建设的泊盛桃源小区,2009年交房时修建六处变压器房、2014年修建环山步道、2021年6月份整理山地准备修建休闲景观,均未经区自然资源和规划主管部门审批同意,擅自动工,属于非法占用土地、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林木行为。该违法行为发生地位于路桥区路北街道升谷寺村集体山林、果园。非法占用的果园面积1296平方米,四至见现状图,原违法时的地类是园地,权属为集体土地;23平方米水田,原违法时地类是耕地,权属为集体土地,位于路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禁止建设区,不符合路桥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改变林地用途和毁坏林木面积698平方米,违法行为发生前地上杨梅大小共计25棵,经济估值1万元,非法占用林地地类为经济林地,林种划分是特灌林,树种组成杨梅和少量乔木。违法占用的土地上建有六处变压器房,建筑物面积66平方米。本机关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行政处罚:一、限期拆除地上建筑物66平方米,恢复土地原状;责令在2021年11月1日前恢复林地原状,2022年3月31日前补种25棵树木。二、对于擅自改变林地用途698平方米林地的行为,处以每平方米10元的罚款;毁坏的25棵杨梅,处以1.5倍价值罚款,计人民币15000元。合计罚款人民币21980元。三、对于非法占用的1296平方米园地处以每平方10元罚款,耕地23平方米处以每平方30元罚款。共计人民币13650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1-10-13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0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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