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绍虞公(丰)行罚决字[2020]0151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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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绍兴市乾升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号 | 33068200005533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傅赞洲 |
违法行为类型 | 绍兴市乾升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时报送或者告知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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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吴绍林于2020年3月底到绍兴市乾升酒业有限责任公司工作,未办理临时居住登记,绍兴市乾升酒业有限责任公司未按时将吴某林的信息报送给公安机关,也未告知吴某林主动申报居住登记,后于2020年6月19日被公安机关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上虞区农业银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丰惠派出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6-19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绍兴市公安局上虞区分局丰惠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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