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城区城执行决【2016】7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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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清远市敏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180000004133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李绍威 |
违法行为类型 | 2016年4月22日,我局执法人员巡查至清远市清城区东城街道海逸路和锦兴路时发现当事人清远市敏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开挖路口,其中海逸路路口长为11.7米,宽为1.5米,面积为17.55米;锦兴路路口长5米,宽为2米,面积为10平方米,共计27.55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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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6-05-12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清远市清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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