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镇丹环罚字[2019]12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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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江苏玲珑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21181000038037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陈泰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第六十八条第一款第二项和第二款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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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万元整)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1-14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3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镇江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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