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福银罚字〔2019〕26、2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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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 |
注册号 | 35000010002503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黄奕生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按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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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2017年1月1日至2017年6月30日期间,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第六款,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金融机构客户身份识别和客户身份资料及交易记录保存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第十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第五项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对单位处以人民币45万元罚款。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二十条规定;《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规定;《金融机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对单位处以人民币45万元罚款。综合以上,对单位合计处以人民币90万元罚款。同时,对4名相关责任人员处以人民币8.5万元罚款。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4-12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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