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港区应急管罚〔2019〕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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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防城港市明隆辉混凝土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50600200007199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马陈才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第2号)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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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防城港市港口区应急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1-20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1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防城港市港口区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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