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临综执罚字〔2019〕第8505011908210037号 |
---|---|
单位名称 |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000000003629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徐春祥 |
违法行为类型 |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案。 |
---|---|
行政处罚内容 | 2019年08月12日16时13分,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锦北中队队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在临安区锦北街道苕溪北街西林小学工地设置了红色有害垃圾收集容器、蓝色可回收垃圾收集容器、绿色易腐垃圾收集容器和灰色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各一只。队员现场发现,在蓝色可回收垃圾收集容器中有豆腐干、餐巾纸、饮料瓶和污染的食物包装盒,其中豆腐干应放至绿色易腐垃圾收集容器,餐巾纸、饮料瓶和污染的食物包装盒应放至灰色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绿色易腐垃圾收集容器中有香烟盒和塑料袋,其中,香烟盒应放至蓝色可回收垃圾收集容器,塑料袋应放至灰色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灰色其他垃圾收集容器中有废弃牛仔裤,应放至蓝色可回收垃圾收集容器。当事人行为属于未监督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违反《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依据《杭州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的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贰佰元整(¥200)。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区城市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8-21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区城市管理局
更多>>视频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