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临综执罚字〔2019〕第850502190806004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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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000000003629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徐春祥 |
违法行为类型 |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涉嫌损害城市道路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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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2019年07月11日15时10分,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锦北中队通过监督检查中发现,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苕溪北街与临天路交叉口东侧有车轮印污染路面,队员经现场勘察,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在负责承建的临安区锦北街道苕溪北街西林小学工地因对驶出工地的工程车冲洗不到位导致工程车带泥出入工地污染路面,经队员现场测量,路面污染面积为15平方米(长度6米,宽度2.5米),本机关认为,当事人损害城市道路的行为,违反了《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已构成损害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仟壹佰元整(¥3100)。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区城市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8-06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区城市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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