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临城法罚字[2019]第510099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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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000000003629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徐春祥 |
违法行为类型 |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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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2019年05月25日23时15分,杭州市临安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锦北中队队员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当事人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在杭州市临安区锦北街道临天路西林小学工地进行施工作业,现场有一辆混凝土搅拌车和一辆混凝土泵车在进行浇筑作业,当事人现场无法提供2019年05月25日22时至2019年05月26日6时的夜间作业许可证明,现场队员对场界噪声进行测量,分贝值为71.5分贝、66.6分贝、67.2分贝,平均值为68.43分贝,经调查确认,当事人行为属于未取得夜间作业证明进行夜间施工,当事人行为违反《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杭州市环境噪声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第一款第(六)项,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6-18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杭州市临安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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