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磐公(安)行罚决字[2020]0063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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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000000003629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徐春祥 |
违法行为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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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磐安县人民医院急诊医技综合楼工程项目部)于2020年9月6日招募流动人口务工人员陈某,未按规定将其身份信息报送至公安机关,于2020年9月18日被公安机关查获。综上所述,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磐安县人民医院急诊医技综合楼工程项目部)的行为已构成未按时报送相关信息。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决定给予浙江东南网架股份有限公司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凭本决定书到浙江磐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恒业支行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超过罚款本数。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浙江省磐安县公安局安文派出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9-24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01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浙江省磐安县公安局安文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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