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常市监处罚〔2021〕1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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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常山县球川镇永城岗砖厂 |
注册号 | 33082200000643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林建辉 |
违法行为类型 | 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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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9-15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常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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