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京燕市监罚字〔202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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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北京燕鑫华冠商贸有限公司燕山生活购物广场 |
注册号 | 11030400922262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李香云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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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给予以下行政处罚:罚款:6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28.76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7-21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6.5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北京市房山区燕山市场监督管理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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