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中国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第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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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40300000009421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赵静雅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国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支行关于对蚌埠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行政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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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1.金融统计方面:存在“交易对手分类不准确和行业归属分类不准确”问题,处以1万元行政处罚;2.支付结算方面:存在“单位银行账户销户迟备案和个人银行账户迟备案”问题,处以1万元行政处罚;3.反洗钱方面: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问题,处于对单位22万元行政处罚和对个人1.1万元行政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中国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12-01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中国人民银行蚌埠市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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