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温鹿综执〔2021〕罚决字第11-0034号 |
---|---|
单位名称 | 温州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300000004896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周涵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1月19日17时00分,执法人员在温州市鹿城区浦东周转房发现有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的行为。经查,当事人为温州市康居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属未履行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行政处罚种类:罚款。行政处罚依据:《浙江省城镇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行政处罚决定: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行政处罚履行方式:按照《罚没款缴款通知书》列明的缴款方式择一缴纳。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作出行政处罚机关名称: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3-15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05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更多>>视频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