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神建发〔2021〕4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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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榆林市恒泰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61270010000488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乔宏泽 |
违法行为类型 |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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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榆林市恒泰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新建大柳塔汽车客运站项目未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违反基本建设程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未经批准,擅自施工的,责令停止施工,限期改正,处以合同价款的1%到2%的罚款),经研究,决定对榆林市恒泰汽车运输集团有限公司处以工程合同价款百分之一的罚款,罚款金额为18.68万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神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4-02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18.68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神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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