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衢路政罚〔2021〕10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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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遂昌东城建材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1123000013618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郑哲炜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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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21年9月19日22时50分,浙KF5500/浙KS003挂重型半挂牵引车(6轴)行经G528国道39K时,经本机关行政执法人员引导至龙游超限检测站实施现场检测:车货总质量72.36吨。2021年9月22日,本机关予以立案。2021年9月22日对柳箫进行了询问,并收集了其他证据。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肆仟零陆拾捌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遂昌东城建材有限公司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工商银行龙游县支行。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龙游县交通运输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9-22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407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龙游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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