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丽路政罚〔2021〕07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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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遂昌东城建材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1123000013618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郑哲炜 |
违法行为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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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2021年4月15日9时20分,遂昌县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庄梧线K5+000路段巡查时,发现车号为浙KFXXXX重型自卸货车有违法嫌疑,于是引导该车驾驶员驾驶浙KFXXXX重型自卸货车至环城北路检测点进行检测。该车为四轴货车,经检测,车货总质量为61.61吨。根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之规定,四轴货车车货总质量不得超过31吨,该车已超限30.61吨。该车驾驶员驾驶浙KFXXXX重型自卸货车运输砂子从遂昌东鑫砂场开往东城搅拌站,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蓝某制作现场笔录后发现,浙KFXXXX重型自卸货车车辆所有人为遂昌东城建材有限公司。责令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人民币壹万零叁佰肆拾伍元整。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遂昌县交通运输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4-15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1.034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遂昌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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