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丽运政罚〔2021〕07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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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遂昌东城建材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1123000013618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郑哲炜 |
违法行为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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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2021年4月19日12时35分,遂昌县交通运输执法人员在遂昌县云峰街道长濂路段巡查时,对浙KFXXXX重型自卸货车进行检查。经检查相关证件,并对该车驾驶员郑某进行询问后发现:该车驾驶员郑某驾驶遂昌东城建材有限公司的浙KFXXXX重型自卸货车装载砂石料从遂昌云峰天昱砂场开往遂昌妙高,运费为每趟100元,驾驶员无法提供车辆道路运输证。遂昌东城建材有限公司因违反《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五十九条第一款,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货物运输被我局执法人员查获。责令改正并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遂昌县交通运输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4-21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3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遂昌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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