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阳地税稽罚〔2015〕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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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阳江市敏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1702000011667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李绍威 |
违法行为类型 | 其他违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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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对你公司少申报缴纳的税款处以50%罚款,罚款金额为9,485.75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24417920000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5-12-18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2441792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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