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深市监宝罚字〔2020〕新桥7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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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深圳市卡酷尚硅胶电子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0306104570281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吴艳女 |
违法行为类型 | 广告违法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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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15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7-07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15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宝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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