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永卫职简罚[2021]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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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浙江星超机械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784000070766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应宜芳 |
违法行为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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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2021年6月24日,查明浙江星超机械有限公司未按照规定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的违法事实。当事人上述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作出给予当事人警告的行政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永康市卫生健康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24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永康市卫生健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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