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振安区龙母山庄食品厂 访客留言 申请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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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独资企业 成立历史第14 

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辽丹市监处字〔2019〕133号
单位名称 丹东市振安区龙母山庄食品厂
注册号 210604004012842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宋仁斌
违法行为类型 预包装食品的标签无法律、法规或者食品安全标准规定必须标明的其他事项。
行政处罚内容 一、罚款:3.15万元。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19-12-06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3.15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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