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新公(镜)行罚决字[2020]0145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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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新昌县精锐机械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62400001412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何红军 |
违法行为类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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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9月20日10时,民警在对新昌县精锐机械有限公司例行检查时,发现新昌县精锐机械有限公司门户网站(https://wwwjrjx.cn.china.cn)通过工信部正式上线运行,因该网站长期未到所在地公安机关指定的受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于2020年9月20日被公安机关查获。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决定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浙江省新昌县公安局镜岭派出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9-20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浙江省新昌县公安局镜岭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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