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精公(消)行罚决字〔2018〕0025号 |
---|---|
单位名称 | 新疆精河县第二建筑工程公司 |
注册号 | 65272201000002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张奎 |
违法行为类型 | 施工现场未配备必要消防器材 |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停止施工、罚款10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7-26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消防救援支队
更多>>视频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