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南经管安监罚决〔2021〕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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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广西诺方储能科技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50000200034206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MOYOUDE |
违法行为类型 | 2021年修正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八条第四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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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1.二期技改一车间特种作业人员(邓斌、刘世宝、邓贵源)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焊工证),进行电焊作业;2.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黄荣平)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3.未如实记录从业人员(黎行元)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2-16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4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南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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