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富地税稽罚[2016]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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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 |
注册号 | 330183000023709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王军营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富阳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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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经我局于2016年04月21日至2016年08月03日对该单位2012年01月01日至2014年12月31日期间的涉税事宜进行检查,违法事实及处罚决定如下:一、违法事实1、2012年房产原值20455254.94元,未按规定全额申报缴纳营业用房产房产税,应缴房产税171824.14元,已缴税166445.50元,少申报缴纳房产税5378.64元。2、2013年房产原值20455254.94元,未按规定全额申报缴纳营业用房产房产税。应缴房产税171824.14元,已缴税166445.50元,少申报缴纳房产税5378.64元。3、2014年房产原值18146920.65元,未按规定全额申报缴纳营业用房产房产税。应缴房产税152434.13元,已缴税148700.76元,少申报缴纳房产税3733.37元。以上三年合计少申报缴纳缴房产税14490.65元。(其中2012年5378.64元、2013年5378.64元、2014年3733.37元)以上涉及偷税,少缴房产税14490.65元二、处罚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我局对你单位偷税的行为,处以少缴房产税百分之五十的罚款计7245.33元。二〇一六年八月十五日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杭州市富阳地方税务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6-08-15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杭州市富阳地方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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