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正环罚决字〔2018〕1-0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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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正阳县宏发新型墙材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11724000002172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赵红胜 |
违法行为类型 | 厂区内部分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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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本机关于2018年3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厂区内部分物料露天堆放,未采取有效覆盖措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二条“贮存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水泥、石灰、石膏、砂土等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应当密闭;不能密闭的,应当设置不低于堆放物高度的严密围挡,并采取有效覆盖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规定,已构成违法。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正阳县环境保护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3-08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3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正阳县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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