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长天市监罚字【2021】139号 |
---|---|
单位名称 | 海南龙帆广告有限公司长沙分公司 |
注册号 | 430192000052535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孙新建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
---|---|
行政处罚内容 | 当事人涉嫌通过户外公交车站站台广告牌对外发布违法广告,我局于2021年03月16日予以立案调查。经调查,当事人于2020年12月14日与西藏龙帆广告有限公司签订了《广告画面安装协议》,协议约定:于2020年12月16日至2021年1月29日在长沙安装15块候车亭大牌(上述15块广告牌全部在天心区范围内)。由西藏龙帆广告有限公司提供画面,当事人负责安装发布。安装总费用共计人民币3000元整。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八条第三款“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违法行为仍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综上,我们拟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广告,并作如下处罚:1、没收广告费用人民币3000元;2、处广告费用二倍罚款人民币6000元;上述2项共计人民币9000元,上缴国库。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6-09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6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长沙市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更多>>视频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