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秀市监处字〔2021〕16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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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嘉兴市小英斋食品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40200000424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胡晓平 |
违法行为类型 | 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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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当事人改正,建议给予警告。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7-27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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