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东人社监字〔2021〕第15-018号 |
---|---|
单位名称 | 东莞市信太通讯设备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441900001559573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方国平 |
违法行为类型 | 东莞市信太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因违法使用童工,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规定,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规定,决定对你单位给予行政处罚 |
---|---|
行政处罚内容 | 东莞市信太通讯设备有限公司因违法使用童工,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二条规定,根据《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第六条规定,决定对你单位给予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广东省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5-25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广东省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更多>>视频联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