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西市监处罚[2022]37号
单位名称 西丰县金星乡嘉裕农资商店
注册号 21122360097253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秦志家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产品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当事人销售不合格掺混肥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已构成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掺混肥料的违法行为,建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掺混肥料的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1、没收违法所得1875元;2、并处罚款48750元,合计人民币50625元,上缴国库。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2022-06-27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西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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