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晋交河津运罚(2019)501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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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河津市鑫银河铝业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140882100109284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杜殿民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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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山西博翔铝业有限公司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情况,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十八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四款的规定,本机关作出以下决定:1、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6、给予叁仟元整的行政处罚。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河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0-10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河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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