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东市监处罚〔2021〕12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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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广西福中堂医药连锁有限公司东兴万通药店 |
注册号 | 450681200010721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孙继春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八条第一款:“药品零售企业应当按照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分类管理规定的要求,凭处方销售处方药。”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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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11-22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东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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