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处罚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衢柯城(消)行罚决字〔2021〕0040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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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浙江广汇家居市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
注册号 | 330800000029710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 周珠英 |
违法行为类型 | 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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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处罚内容 | 现查明2021年8月20日10时,我大队消防监督员对浙江广汇家居市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位于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花园街道衢化路739号2区C231-232号的家居市场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家居市场消防控制室未实行二十四小时值班制度,违反了《浙江省消防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属《浙江省消防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第二十一条规定的一般违法情形。根据《浙江省消防条例》第六十二条,决定给予浙江广汇家居市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的处罚。执行方式和期限:限浙江广汇家居市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于十五日内持本决定书到银行缴纳罚款(收款人:柯城区财政局非税收入待清算专户)。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及日期:衢州市柯城区消防救援大队2021年8月25日。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 | 衢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8-25 |
作出行政处罚金额(万元) | 0.15 |
行政处罚详细信息
衢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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